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填写《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二、如何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前往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还可以利用网络租赁服务平台等办理登记备案。